我们的节日-清明
      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中国的满族、赫哲族、壮族、鄂伦春族、侗族、土家族、苗族、瑶族、黎族、水族、京族、羌族等24个少数民族,也都有过清明节的习俗。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基本主题。
      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时年八节”之一,一般是在公历4月5日前后。清明原指春分后十五天,《历书》曾记载“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之说。
      清明节的起源,据传始于古代帝王将相“墓祭”之礼,后来民间亦相仿效,于此日祭祖扫墓,历代沿袭而成为中华民族一种固定的风俗。2006年5月20日,中国文化部申请的清明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详细]
 
俄罗斯25名老兵来绥芬河祭奠先烈
      4月21日上午,俄乌苏里斯克老兵协会25名前苏联时期老红军来到绥芬河市,祭奠和缅怀在战争中牺牲的战友。绥芬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宝平、副主任徐宽参加祭奠仪式,与老兵一起回顾历史、缅怀先烈,共话中俄友谊。
    “老兵一行先后来到绥芬河市苏联红军纪念碑、友谊和平天使嘎丽娅雕像前,为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牺牲的战友和中俄友谊和平天使嘎丽娅献上美丽的鲜花。在场的老兵眼眶泛红、饱含着对牺牲战友的怀念和敬意。 [详细]
清明祭英烈 鲜花慰忠魂
       4月4日上午,市武装部、文明办、建设边防派出所、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和平志愿者协会、育苗幼儿园等多家单位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共同开展了以“缅怀革命先烈,共建文明家园”为主题的清明扫墓活动。
      活动中,人们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表达对先烈的崇高敬意和对党的信仰与忠诚。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社会各界人士怀着崇敬的心情向纪念碑敬献鲜花,默哀鞠躬,表达对革命烈士的追思之情。[详细]
 
 
激发爱国之情
    清明节期间,绥芬河市很多学校和社会组织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扫墓活动缅怀先烈,激发学生和市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更加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绥芬河市第二小学将2016年少先队入队仪式搬到了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新队员在纪念碑前宣誓,光荣加入少先队。
      第二中学团委组织青年教师、学生干部、团员代表和旗苑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和平天使嘎丽娅雕像前,通过讲述英雄嘎丽娅的故事,教育学生“铭记英雄事迹,做未来英雄”,爱祖国、爱家乡、爱学习,把烈士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精神发扬光大,努力学习,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材。 [详细]
缅怀苏联红军
       4月1日,光华社区与实验小学组织党员志愿者、学校师生共200余人开展了以“清明缅怀苏联红军、巩固中俄传统友谊”为主题的扫墓活动,缅怀为绥芬河解放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苏联红军烈士。
      党员代表、学生代表向苏联红军纪念碑敬献鲜花,以此来表达对先烈们的崇高敬意。全体人员向烈士鞠躬行礼、默哀三分钟表达对烈士的深深敬意与无限哀思。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实验小学100余名学生在苏联红军纪念碑前光荣加入少先队。社区党员、少先队员用擦拭纪念碑、铲除纪念碑周围垃圾积雪等方式表达哀思和崇敬之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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